点晴PMS集装箱码头管理信息系统——放货委托录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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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月28日 14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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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货委托单头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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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单位:必输项,无需手工录入。点击其输入框,系统自动弹出客户信息列表,从列表中选择某一客户,客户信息窗口自动关闭,返回放货委托录入窗口,将所选择的客户名称设置到[委托单位]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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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必输项。系统根据所选的“委托单位”其相应的资料信息进行默认预设,用户可对其默认预设值进行手工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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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/传真:可选项。系统根据所选的“委托单位”其相应的资料信息进行默认预设,用户可对其默认预设值进行手工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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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日期:可选项。系统默认预设为当前日期,用户对其默认预设值进行手工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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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主:必输项,无需手工录入。点击其输入框,系统自动弹出客户信息列表,从列表中选择某一客户,客户信息窗口自动关闭,返回放货委托录入窗口,将所选择的客户名称设置到[委托单位]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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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箱费:必输项,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录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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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款单位:必输项,无需手工录入。点击其输入框,系统自动弹出客户信息列表,从列表中选择某一客户,客户信息窗口自动关闭,返回放货委托录入窗口,将所选择的客户名称设置到[委托单位]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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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:系统根据明细行数自动统计生成,用户无需手工录入,也无法进行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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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放货委托单的附加说明。
明细行信息:
点击明细列表上的【增加】,系统自动弹出货品明细信息窗口,如下图所示:
货品明细信息列表中,用户可设置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查询条件,然后点击【查询】查找出所符合条件的货品。
在货品列表中,选择所需放货委托的货品,然后点击【确定】返回到放货委托录入窗口。注:可多选。
放货委托单信息录入完毕后,点击【提交】完成放货委托单录入。
该文章在 2016/4/18 10:30:34 编辑过